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遴選《海南自由貿易港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規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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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構:

根據《海南省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有關規定,為推進好《海南自由貿易港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規定》制定工作,做好相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我廳決定以公開遴選方式遴選海南自由貿易港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規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概況

海南自由貿易港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規定》由我廳牽頭起草。擬通過該規定,為解決運輸機場發展痛點難點問題提供法治保障,提高運輸機場安全環境保護和運營服務水平;進一步理順機場管理體制,營造我省運輸機場法治環境;落實機場管理地方政府屬地責任,統籌民航發展與安全,建設現代化運輸機場體系。

二、評估工作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等有關規定,對《海南自由貿易港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規定》開展合法性評估、合理性評估、可行性評估及可控性評估。

(二)評估過程中,應當主動接受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業務指導和監督,運用各種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配合我廳向相關主體答疑解惑。

(三)應當形成以下工作成果:符合《海南省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等規定要求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規定>評估工作方案》(電子Word版1份、正式紙質版3份)、《<海南自由貿易港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規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電子Word版1份、正式紙質版10份);其中評估報告應當按規定經過黨政部門代表、專業人員等集體評審,并能按時完成在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的備案。

(四)最終成果提交期限為2024年12月15日前。

三、評估費用

預算控制價為8.8萬元(最終中標價格以批復費用為準),超出控制價為無效報價。

四、報名要求及材料

(一)報名申請書(無特定模板)。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需提供機構簡介、營業執照或執業許可證副本等相關證明)。

(三)能提供了解民用運輸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重大行政決策評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工作學者或專家(需提供當事人簽字的成員名單、個人簡介、證書、擅長科目介紹等)。

(四)能夠按既定時間配合開展工作,社會信譽、商業信譽良好(需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的本機構信用信息報告、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

(五)開展相關風險評估工作經驗或近三年業績表(需提交蓋公章的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等佐證材料);

(六)報價情況(報價采用人民幣,單位為元;需明確具體支出項目明細)。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公章,并在2024年9月1日下午17:30前一次性提供,提供方式可選擇現場提交或者郵寄(以快遞員投遞成功時間為準),并提供掃描后電子件(刻錄光盤或者發送至電子郵箱)。

聯系人:王先生、徐先生;聯系電話:0898—65358757、0898—65327870;聯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號省政府海府辦公區1號辦公大樓10樓1001室;郵編:570204;電子郵箱:mhb@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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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運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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