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入收尾期,大部分市縣已實現高質量社會面清零,逐步轉入常態化疫情防控階段。為有效落實省委省政府“雙統籌”工作部署,加快推進復工復產,印發相關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道路運輸工作,全面清理防疫檢查點,全面恢復道路運輸,省內運輸不再憑證通行。

通知要求,要全面清理防疫檢查點。除海口市和中高風險區以外,其他公路防疫檢查點堅決全部撤除。進出海口市防疫檢查點的查驗標準由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決定并向社會公布,并根據疫情防控需求和復工復產情況適時調整。

中高風險區管控范圍嚴格控制在精準劃定的中高風險區范圍,嚴禁擴大范圍管控。各市縣不得再對有中高風險區市縣行程的車輛采取特殊防控措施。

同時,全面恢復道路運輸。全省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全部恢復常態化運營,其他客貨運車輛自由流動,司乘人員按“體溫正常、健康碼綠碼、48小時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標準執行。客運場站和客運車輛落實掃碼、測溫措施,體溫正常、健康碼綠碼、48小時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人員予以進入乘車。后續防控標準根據疫情防控需求和復工復產情況適時調整。取消省內客貨運《海南省應急客運車輛通行證》和《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省內運輸不再憑證通行。跨省運輸如需《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在線上辦理。

通知強調,要抓緊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各地認真執行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疫情各項要求,做好客貨運場站、車輛消毒通風,司乘人員防護、乘客測溫及核驗、客座率分區分級管控等防疫措施,防止疫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

同時,認真抓好運輸安全管理。各市縣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督促運輸經營者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對車輛和司乘人員的統一管理和動態監管。要督促客貨運經營者做好駕駛員培訓、車輛維護等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確保運營安全。要加大社會面道路安全管理,從嚴查處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非法營運、酒駕醉駕、交通違章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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