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是全國高速公路沒有收費站的省份,海南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方式有別于其它省份,早在1994年,我省就在全國率先實行了公路規費征收模式改革,將“公路養路費、過橋費、過路費和公路運輸管理費”即四費合一為燃油附加費并統一在燃油銷售環節價外征收。如今,海南仍是能夠實現“一腳油門踩到底”的省份。

2011年1月,《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規定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屬于政府性基金,全額上繳省財政,實行財政預算管理,全部用于海南省的公路建設。由于海南省不設卡收費,

根據《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第二條:“本經濟特區對汽油和使用柴油的機動車輛,按照本條例征收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

汽油通行附加費是在汽油銷售環節中價外征收,目前的征收標準為1.05元/升;柴油通行附加費是根據核定噸位按車輛征收,現為220元/噸·月、11元/噸·日和0.5元/噸.時。


當前的繳費方式:

1、在業務窗口使用帶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或者微信、支付寶辦理繳費;

2、在業務窗口開具轉賬票據通過銀行辦理轉賬(僅限單位(企業法人)車輛);

3、在自助機上使用微信或支付寶辦理繳費;

4、已有繳費記錄的車輛可通過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手機官方APP“海南通行費”繳費,APP可通過征稽局官網或征稽分局大廳粘貼的二維碼掃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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