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市(縣)交通運輸局、洋浦經濟發展局,省道路運輸局,省道路運輸協會:
    現將《海南省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相關事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工作,按照相關要求明確各級職責,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廣泛宣傳開展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為企業和廣大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創造便利條件,自覺做好咨詢、服務和保障工作。
    三、構建完整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是我省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共同職責。
   (一)繼續教育培訓機構要將參培駕駛員的基本數據以及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授課師資和授課情況等數據錄入全國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網絡平臺(
www.daoluyunshu,com),通過平臺上傳屬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自覺接受管理部門監督檢查。
   (二)各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及時審核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提交的相關數據,并將審核后的數據上傳至省道路運輸局。
   (三)省道路運輸局應加強對各市(縣)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工作進行的監督指導,借助“海南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及“全國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遠程網絡平臺”提供的多種功能,實現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核、繼續教育、誠信考核、從業人員日管理等工作的常態化、動態化、信息化管理。
    四、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合格證明須通過系統平臺打印方式簽注。駕駛員憑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到居住地或服務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簽章確認手續,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核收存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五、為切實實施好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制度,使用《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教材》、《全國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考核輔導手冊》和省廳監制的《海南省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合格證明》(簡稱《合格證明》)是組織開展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的重要配套措施,各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向省道路運輸協會報送每季度《合格證明》和繼續教育教材使用計劃。繼續教育教材由省道路運輸協會統一組織申購,《合格證明》和繼續教育教材配套領取使用。
   六、《實施細則》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以便不斷改進和完善。

附件:海南省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實施細則(試行).doc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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