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公積金政策再調整
1月16日,沈陽市政府新聞辦召開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措施新聞發布會。此次調整內容包括:優化“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和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優化“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
一是取消關于原商貸已償還年限的限制條件。取消“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中原商貸已償還3年(含)以上的限制條件。
二是取消關于未結清商貸筆數的限制條件。取消“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中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名下除申請“商轉公”貸款的1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貸款的限制條件。
除上述2個申請條件調整外,“商轉公”貸款其他政策保持不變。
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一是調整商貸大額還款提取時限。將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大額還款的提取時限由“當年內提取”調整為“一年內提取”。
二是調整全款購買沈陽市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要件。取消全款購買沈陽市商品房需繳納契稅后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限制條件。
自2023年4月1日“商轉公”貸款政策實施以來,沈陽公積金中心已先后3次優化了5個貸款申請條件。 本報記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