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9項新調整
9月27日,沈陽市政府新聞辦召開關于優化調整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若干政策新聞發布會。沈陽將再次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并于10月8日起實施。
優化5項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是優化“商轉公”貸款政策。取消“商轉公”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制條件,將“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中“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為“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首次或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他申請條件保持不變。
二是拓展“商轉公”貸款政策覆蓋面。將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納入“商轉公”貸款政策覆蓋范圍,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可向沈陽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
三是優化在購房地擁有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購房地擁有住房套數,以擬購房所在區、縣(市)擁有住房套數認定。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中的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款比例等認定標準暫保持不變。
四是支持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繳存人,可提取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等購房款,同時還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與貸款金額累計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五是優化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取消高層次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限制,原A、B、C、D四個人才類別及對應的貸款限額倍數不變。同時,推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貸款支持政策,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人才,貸款限額最高可放寬到當期貸款最高限額的1.5倍—3倍。其中: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和高級技師1.5倍、特級技師2倍、首席技師3倍。此項政策有效期仍為3年。
優化4項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一是延長階段性支持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執行期限。購房時限由2024年9月30日延長至2025年6月30日。
二是分階段解決職工房證超期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問題。職工于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間,在本市全款購買住房,從未就該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是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足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四是支持職工家庭電梯更新改造互助提取住房公積金。對實際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費用的職工家庭,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家庭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分攤的電梯更新改造費用。
上述9項貸款和提取政策于2024年10月8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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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王琳 赫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