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推出11項車駕管理便民服務新舉措
本報訊 記者劉桐報道 近日,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推出車駕管服務“流動辦”等11項便民助企服務新舉措。今后,定期組織流動車管所流動車“上街、下鄉、入企、進社區”,為群眾辦理期滿換證等日常車駕管業務。
在便民服務新舉措中,車輛年檢業務“容缺辦”備受關注。以往車輛年檢對要件和車況等有嚴格要求,實施“容缺辦”后,非關鍵性材料存在瑕疵或缺失的可先予以辦理。據了解,在不改變車輛長度、寬度和車輛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行駛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出入口踏件、換裝散熱器面罩、保險杠,更換輪輞(更換后輪胎規格不變),可在沈陽全市機動車檢測機構“容缺辦”,通過車輛年檢后15天內到車管所換發新行駛證;針對“法拍車、繼承車、公證車”行駛證缺失且無法補領車輛行駛證的,可在沈陽全市機動車檢測機構“容缺辦”,通過車輛年檢后5個工作日內到車管所進行車輛過戶并申領車輛行駛證;車輛行駛證副頁蓋章已滿,可在沈陽全市機動車檢測機構“容缺辦”,通過車輛年檢后5個工作日內到車管所換領行駛證;送檢車輛破損、凹癟、銹蝕不超過3處(每處不超過3厘米),不影響安全駕駛的,可在沈陽全市機動車檢測機構通過檢測;在不影響安全行駛并能清晰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專項作業車、掛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增加車內裝飾,不影響安全駕駛的,可在沈陽全市機動車檢測機構通過檢測;外地人辦理非營運小型或微型載客汽車沈陽市內轉讓登記業務,無須再提交在沈居住證原件,憑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申領憑證,即可“容缺”予以辦理。
此外,車輛年檢業務還可“快捷辦”,車輛參加年檢后,業務審核歸檔由3個工作日縮減為1個工作日,實現當日辦結,提高車主辦理業務效率。